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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斯甲鲁》 浏览量:118

发源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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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记载

       据《清史稿》记载,1776年清乾隆皇帝在平定金川的庆功宴上,专门安排来自川西北高原嘉绒藏区的歌舞队跳“斯甲鲁”。


斯甲鲁表演

      “斯甲鲁”的汉语意思即为“歌舞”,又称为“哈玛”,意为“神兵舞”“勇士舞”,是金川县原绰斯甲土司专有的舞蹈。土司时代,只在春节宗教活动结束后,在土司的庭院里或寨楼前的坝子上跳。其历史传承已有1000多年。舞者着传统武士服饰,头戴插有羽毛的头盔,手持长腰刀和弓箭,在鼓乐的伴奏下,舞蹈过程中做出如挥刀砍杀、持弓射箭等战斗动作,表现土司的土兵英勇无比的战斗精神和勃勃英姿。整个舞蹈全部由男子组成演员,无歌词伴唱。


      “斯甲鲁”这种舞蹈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跳,也不是随时可以跳的。土司时代,由土司指定一个寨子专门承担跳“斯甲鲁”的差,这个寨子祖祖辈辈代代传承,成为“专业”村寨。离绰斯甲在金川集沐乡的周山土司官寨5公里的雅京村,就是土司指定的跳“斯甲鲁”的寨子。该项活动在当地传承至今任然保存完好。


      “斯甲鲁”全部舞蹈动作都是表现武士上阵杀敌的弯弓射箭、挥刀砍杀、冲锋陷阵等动作,用以展示土司武装的英勇气概,形象地再现了古代嘉绒藏族土兵的神勇风采,反映了嘉绒藏族的尚武精神,有杰出的历史和文化价值。其所展示的独特服饰和舞蹈语言,表达了嘉绒藏族特定的审美倾向,有重要的艺术价值。


       于2014年列为金川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,又于2016年列为阿坝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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